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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河池市人民医院申请重新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时间:2022-04-16 作者: 来源:

  

  河池市人民医院:

  你院《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核发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院《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核发,许可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河池市人民医院《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事项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河池市人民医院《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事项

  一、单位名称:河池市人民医院

  二、单位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455号

  三、法定代表人:唐秀革

  四、许可种类和范围:使用Ⅴ类放射源;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乙级、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详见项目清单)。

  五、许可证编号:桂环辐证[M0244]。

  河池市人民医院申请核技术利用项目清单

  密封放射源应用项目

  序号

  项目

  核素

  总活度(Bq)

  枚数

  类别

  状态

  1

  敷贴治疗

  锶-90

  1.55E+09

  1

  Ⅴ

  使用

  2

  敷贴治疗

  锶-90

  1.43E+09

  1

  Ⅴ

  使用

  射线装置

  序号

  装置名称

  用途

  类别

  台数

  状态

  1

  血管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

  介入治疗

  Ⅱ

  2

  使用

  2

  直线加速器

  放射诊疗

  Ⅱ

  1

  使用

  3

  医用诊断X射线装置

  医学诊断

  Ⅲ

  21

  使用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序号

  工作场所

  核素

  日等效最大操作量(Bq)

  年最大用量(Bq)

  类别

  状态

  1

  核医学科

  碘-131

  7.4E+08

  1.78E+11

  乙级

  使用

  2

  核医学科

  锝-99

  1.85E+07

  2.96E+11

  乙级

  使用

  3

  核医学科

  碘-125

  7.4E+04

  5.33E+07

  丙级

  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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