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能电池(芜湖)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许可意见
时间:2022-04-29 作者: 来源:
天能电池(芜湖)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材料收悉。根据申请材料及《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天能电池(芜湖)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跨省转移事宜的复函》(F330520220023),经研究,现提出许可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产生的废铅膏(HW31,384-004-31)100吨、废铅渣(HW31,384-004-31)1200吨、废铅粉(HW31,384-004-31)850吨、废铅蓄电池(HW31,900-052-31)500吨,转移至浙江天能电源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转移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你公司在转移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按照批复的转移种类、数量和时限进行转移,转移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联单制度,在转移危险废物前3日内应当向所在地市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及路线报告湖州市生态环境局。
三、芜湖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危险废物转移的监督管理,加强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管理,发现转移过程存在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并报告我厅。
2022年4月28日
抄送: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徽省交通运输厅、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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