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生态环境资讯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关于同意国家环境保护燃煤低碳利用与重金属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通过验收的通知

时间:2023-11-10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华中科技大学,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审核和研究,国家环境保护燃煤低碳利用与重金属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基本信息见附件)完成了《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我部同意该工程技术中心通过验收。

  请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加强对工程技术中心的指导与支持,强化运行管理与作用发挥。请依托单位在已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加强产学研用结合,突出核心关键技术研发与工程应用,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中心对环境治理技术创新、环境管理和产业发展的支撑和促进作用。

  附件: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基本信息

  生态环境部

  2023年8月27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附件

  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基本信息

  

  

  序号

  名 称

  工程技术中心

  主任

  依托单位

  1

  国家环境保护燃煤低碳利用与重金属

  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

  赵永椿

  华中科技大学、

  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4/202308/t20230830_103967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关闭][返回顶部]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生态环境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环政通环保科技研究院(有限合伙)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 010-80447989 监督电话:1727675229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