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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郓城确保移动源达标排放

时间:2023-11-10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菏泽市生态环境局郓城县分局紧盯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加油站、重点用车单位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情况,组织开展常态化专项执法检查,确保移动源达标排放。

  郓城县分局持续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组织对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各类工地、重点机械使用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加油站实施精细化管控,生态环境、发改等8个部门开展联合检查,重点对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的密闭性、泄漏浓度等进行检测,最大限度减小油气挥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严格监管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郓城县分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对辖区内12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开展联合检查。通过调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的方式,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档案建立情况、检验程序、现场设备运行、仪器设备使用、人员操作流程等有关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加强在用柴油车监督管理,按照“环保检测、公安处罚、交通监督维修”的联合检查机制,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开展常态化路检路查、集中停放地抽测工作,对排放超标车辆上路行驶严厉打击,督促超标车辆及时维护治理,确保柴油货车尾气达标排放。

  开展重点用车单位入户检查,对辖区内煤矿、焦化、商砼站等用车大户开展入户执法检查,严查排放不达标、污染控制装置、车载诊断系统(OBD)不正常使用等违法行为。通过检查,进一步引导用车单位建立车辆排放检验、维护、燃料和车用尿素添加使用登记制度,引导企业使用合格燃料和车用尿素。

  下一步,郓城县分局将继续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力度,常态化开展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抽测,加强大气移动污染源监管。 王文硕 刘成元

  


原文链接:http://sthj.shandong.gov.cn/dtxx/zhbsdxw/202310/t20231025_4446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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