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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山东省近零碳示范创建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23-11-10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各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6日,我厅印发了《山东省近零碳城市、近零碳园区、近零碳社区示范创建实施方案》(鲁环发〔2023〕16号),为保障我省近零碳示范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定于2023年7月底举办山东省近零碳示范创建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3年7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30。

  二、培训方式

  环保专网视频会议。主会场设在省生态环境厅综合楼三楼视频会议室,各市及相关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分局)设分会场。

  三、培训人员

  (一)各市生态环境局近零碳示范创建工作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

  (二)有申报意向主体所在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

  (三)有申报意向单位的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

  四、培训内容

  围绕山东省近零碳城市、近零碳园区、近零碳社区示范创建工作进行培训,解读相关工作要求,讲解指标体系核算办法等。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组织本行政区相关人员报名,于7月25日17:00前将培训人员名单报送至sdqhc@shandong.cn。

  (二)7月27日上午10:00—10:30进行视频会议系统联合调试,请做好调试工作。

  (三)请全体参加人员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培训过程中麦克风保持静音状态。

  联 系 人:王  瑶,0531-51798226

            刘大卫,0531-51798223

  视频调试:张天译,0531-51798590

  附件:报名回执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xxgk.sdein.gov.cn/zfwj/lhbh/202307/t20230721_43818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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