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组织开展2022年第二季度环境统计季报工作
时间:2023-11-10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按照年初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排放源统计年报等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季报工作的要求,我省已完成2022年第二季度环境统计名录更新工作,442家调查对象纳入统计范围。目前,已组织调查对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进行数据填报,督促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逐级开展数据审核,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原文链接:https://sthjt.fujian.gov.cn/zwgk/sjfb/hjtj_hjzl/202209/t20220920_59964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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