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高新生态环境局开展“厂中厂”“园中厂”环境保护专项检查
时间:2023-11-10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为进一步加强对高新区“厂中厂”“园中厂”企业的环境保护监管,有效防控企业环境风险,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自今年9月起,新余市高新生态环境局对辖区内“厂中厂”“园中厂”企业环保手续办理执行情况进行摸排专项检查。
根据前期初查名单,高新区共有租赁企业132家,执法大队目前已核查81家,检查中发现9家企业未按要求办理环保手续,已责令相关企业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尽快完善环保手续。同时,督促企业做好环境整治工作,排查过程中发现26家厂中厂企业存在脏乱差的情况,17家企业有部分原料露天堆放。现场已责令企业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目前整改完成35家。
下一步,该局将按照市、区工作部署,继续做好“厂中厂”“园中厂”企业服务管理工作,督促其立行立改,并于11月上旬对前期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帮助指导园区企业及时办理环保手续和排污许可证,推动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
原文链接:http://sthjt.jiangxi.gov.cn/art/2023/10/12/art_42067_46176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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