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凝聚制度合力护青绿
时间:2023-11-10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生态文明建设不仅要力争短期成果,更要着眼于长远实现可持续发展。近日,笔者从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景德镇市不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在环境保护、环境监管、环境执法上出台了系列“硬招”“实招”,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用制度保护好景德镇市的青山绿水。
在压实政治责任方面,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主任”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十个专业委员会,分领域、分专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在创新体制机制方面,专门成立市地下管网管理服务中心,专职负责指导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的谋划、建设、监管考核和验收,彻底解决“九龙治水”局面;深化环卫一体化改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不断激发管理效能;创新“公安+城管”联勤执法模式,推行城市网格化和数字化管理,有效实现城市污染防治的“精细化、智能化、科学化、常态化”。在完善制度体系方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建设,出台《景德镇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景德镇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景德镇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效法制保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定期召开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机制;开展“守护生态瓷都”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原文链接:http://sthjt.jiangxi.gov.cn/art/2023/10/7/art_42067_46147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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