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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与应急管理厅签署建立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框架协议

时间:2023-11-10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9月5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与应急管理厅签署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框架协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旺盛,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厅长常志刚共同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范明师主持签约仪式。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党委书记、站长田永莉,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冀文明,二级巡视员史文煜参加仪式。

  

  王旺盛在致辞中表示,本次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举措,是推进落实自治区“两件大事”的具体行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与应急管理厅长期以来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在生态环境重点领域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应急处置等方面开展了全方位合作,取得整体性成效。希望双方以此次签约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协调联动、深度合作,全面抓好合作协议落实,积极主动推进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开展经常性联合检查、会商、研判,形成维护生态安全的强大合力,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奋力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常志刚表示,双方将继续加强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在监管执法、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处置联动、协商交流、能力建设、宣传推广、联合研究等方面深化合作,推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和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严密防控安全风险和环境风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

  

  

  签约仪式后,常志刚一行考察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监测超级站和实验室。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

  


原文链接:https://sthjt.nmg.gov.cn/sthjdt/tpxw/202309/t20230911_23770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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