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新余市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强化整改力度,巧用“加减乘除”法,坚决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攻坚战,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一批突出问题得到清零销号。
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进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市、县两级均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的问题整改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今年以来多次组织召开督察整改推进会议,现场调研督察问题整改。
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来,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汇报,对督察整改方案进行了专题审议,并于10月19日组织召开全市督察整改动员会,市委书记和市长均出席并作动员讲话。针对“两江”黑臭整治、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非法捕鱼、西山岭渣山和赣西危废中心建设等重大问题整改,市政府领导多次通过召开调度会、现场调研督办等方式研究解决具体问题。
减少问题存量,严格问题销号管理。针对全市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中的难点问题,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建立完善了“巡查、调度、通报、考核”督察调度跟踪督办机制,每月清单化调度问题和信访件整改进展情况,并形成通报;多次主动下沉县(区)、乡镇开展帮扶指导,理清整改思路,提出合理化建议。
针对全市2023年应完成整改的问题,要求整改单位倒排工期,细化节点任务,全力推进整改。与此同时,市生态环境局发挥专业优势,实行局领导班子成员挂点帮扶制度。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针对2022年长江经济带警示片、省警示片、2023年省督察问题分门别类、科学研判,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单位,压实市直各单位、各县(区)在问题整改、行业监管和销号验收上的责任,指导各地各部门推进问题整改,减少问题存量,严格销号管理。
乘势分工联动,凝聚督察整改合力。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纪委市监委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开展抽查检查,2023年以来共抽查检查督察问题整改8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成整改单位落实整改,及时跟进整改进展;对整改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问题仍然突出的,视情予以预警函告、通报和线索移交;对个别难点、堵点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根据线索专项督办,2023年以来现场调研或组织召开整改工作调度会10余次,多次下发督办单,有力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形成了层层传导压力、层层狠抓整改的工作格局。
除去问题梗阻,确保整改圆满完成。针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原则,按照“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公开一个”的要求,在保证整改标准和质量的同时,采取逐级上报、逐级核查、逐级公开的方式开展销号,全力以赴加快验收销号工作。
截至目前,历年各类督察问题中,2023年底前应完成整改的54个限期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销号43个,剩余11个问题基本完成整改并进入销号程序;616件信访件已办结并销号610件,剩余6件基本完成整改并进入销号程序,预计年底将全面完成督察整改销号任务。
原文链接:http://sthjt.jiangxi.gov.cn/art/2023/12/11/art_42067_47057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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