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生态环境资讯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权交易规则》的解读

时间:2023-12-23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权交易规则》的解读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12月)

  

  近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修订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权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现作如下解读。

  一、修订背景

  2021年,自治区启动排污权改革,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权交易规则(试行)》,为规范化、常态化开展排污权交易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明确文件试行期为2年。经过两年多改革,文件试行期已满,在排污权交易实践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需要在制度层面上进行完善和明确。2023年8月,自治区党委召开“六权”改革推进会,印发《关于深化“六权”改革的意见》(宁党办〔2023〕53号),指出要优化排污权交易服务管理,适时修订《自治区排污权交易规则》。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六权”改革推进会精神和《关于深化“六权”改革的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排污权交易工作,优化交易服务,提升排污权管理水平,生态环境厅会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修订印发了《交易规则》。

  二、主要内容

  《交易规则》共8章41条,包括总则、交易主体和标的、交易方式、定量审查、交易规程、排污权指标登记、法律责任和附责。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排污权交易规则的制定依据、目的、适用范围和遵守的原则等内容。

  第二章交易主体和标的。规定了排污权交易主体的定义、不得作为交易主体的情形以及排污权交易标的内容。

  第三章交易方式。明确了公开竞价、协议出让、小排放量项目简易出让三种交易方式的定义。

  第四章定量审查。规定了审查可交易排污权和新(改、扩)建项目新增排污权的方式方法。

  第五章交易规程。规定了公开竞价、协议出让、小排放量项目简易出让三种交易方式的交易流程及受让交易流程,明确了不同交易方式下出让方、受让方在排污权交易中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跨区域交易、终止交易的情形及价款缴纳、交易归档等内容。

  第六章排污权指标登记。规定了排污权交易后排污许可证申领、变更等要求。

  第七章法律责任。规定了排污单位的申诉权利以及交易各方违法违规行为惩处方式。

  第八章附则。明确了《交易规则》的施行时间为2024年1月12至2029年1月11日。

  三、本《交易规则》的亮点

  一是新增交易方式章节,明确了公开竞价、协议出让两种交易方式的定义,并增加了小排放量项目简易出让方式。二是理顺了交易规程,将出让规程按交易方式进行拆分,明确不同交易方式的交易流程,使交易更具有可操作性。三是优化了交易流程,将所有公示时间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缴纳价款的时限由3个工作日增长至7个工作日。

  

  相关政策文件详见: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权交易规则》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sthjt.nx.gov.cn/zwgk/zcjd/202312/t20231218_438831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关闭][返回顶部]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生态环境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环政通环保科技研究院(有限合伙)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 010-80447989 监督电话:1727675229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