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同意撤回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3×350t/h+2×40MW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复函
时间:2024-01-13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回《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3×350t/h+2×40MW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申请收悉。
经研究,我厅同意你公司撤回《报告书》。
特此函复。
2024年1月5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抄送: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4年1月5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sthjt.henan.gov.cn/2024/01-09/28815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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