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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联动 聚焦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安装联网监管!

时间:2024-05-01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近日,昆明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联合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富民县多家砖厂企业进行了现场帮扶检查,督促相关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要求,落实污染源在线监测工作。

  工作人员深入现场,对企业进行检查,评估其自动监控设施的安装情况。同时,提供技术指导,帮助解决企业解决安装和联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期间,专门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强调自动监控的重要性。督促企业及时完成自动监控系统的安装和数据上传,对拒不安装或延迟安装的企业,相关部门将依法采取相应的执法措施。

  按照排污许可要求,相关单位在取得排污许可证后3个月内,要完成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及联网工作。昆明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表示,希望通过此次帮扶指导,提高重点排污单位的自动监控传输效率,确保环境监管的有效性,促进企业提升环保意识,加强自我管理,共同维护和改善昆明市的环境质量。

  今后,昆明市将继续加大对其他行业和区域排污单位的监管力度,确保所有要求实施自动监测的排污单位都能够按时完成安装联网任务,为建设绿色昆明、美丽昆明贡献力量。


原文链接:https://sthjt.yn.gov.cn/xxywzsdt/202404/t20240429_2383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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