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生态环境资讯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生态环境时评 > 正文

铜川市生态环境局举办《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提升依法行政履职能力

时间:2024-05-07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已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为充分认识并贯彻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切实提升我局依法行政能力,落实法定职责,4月29日,铜川市生态环境局举办了2024年行政复议工作培训班,生态环境系统各执法机构、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相关业务人员共40余人参会。

  培训会议共分三项。一是邀请市局法律顾问张建功律师结合新旧条文对照,从“修法的背景和重要意义”“新法的特点和亮点”“贯彻新法的建议”三个方面,对生态环境部门提出了新要求,重点就执法案件办理时如何调查取证、如何保障当事人权力事项及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了全面解读和剖析,切实将执法案件办理中“我准备怎么做”转变为“应该怎么做”。授课内容丰富、操作性实用性强,对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

  二是局执法监督与应急管理科通报了我局近年来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从规范行政许可办理、提升执法案件办理、强化信息公开等三方面进行了交流和指导,从而提升我局各类涉复议事项办理质量,源头防控减少行政复议风险。

  三是与会人员就培训事项及日常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了沟通和探讨。通过此次培训,全体参训人员充分认识到贯彻实施新行政复议法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了依法行政的规则意识、程序意识,主动补齐依法履职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将严格执法置于行政复议有力监督之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原文链接:http://sthjt.shaanxi.gov.cn/html/hbt/dynamic/city/178511664053735833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关闭][返回顶部]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生态环境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环政通环保科技研究院(有限合伙)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 010-80447989 监督电话:1727675229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