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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权限划分细则》的通知

时间:2024-05-09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环办水体〔2022〕34号)精神,细化《重庆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权限划分方案》(渝环〔2023〕20号),进一步明确我市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入河排污口分级审批权限,我局制定了《重庆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权限划分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重庆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权限划分细则》.doc

  

  文件下载: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权限划分细则》的通知.doc


原文链接:https://sthjj.cq.gov.cn/zwgk_249/zfxxgkml/zcwj/qtwj/202405/t20240507_131831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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