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分局开展自检自查 管好环保专项资金
时间:2024-06-17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为强化嵩明县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监管,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近期,对嵩明县2017- 2023年以来中央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开展了自检自查,管好环保专项资金使用。
本次自检自查采取与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访谈、现场检查,资料核查等形式进行,通过自检自查,查摆问题所在,力行整改。本次自检自查共排查环保专项资金项目11个,其中,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9个,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2个,涉及环保专项资金11587.05万元,其中,中央生态环境资金11235万元,省级环保专项资金352.05万元。
通过逐一核查了解到,2017年以来,嵩明县11个环保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均当年度动工建设,已竣工验收10个,已建成项目均投入使用,对于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发挥重要作用。完成工程结算审计6个,在建1个,共支出资金10888.51万元,资金支出执行率为93.97%,做到了拨付及时,专款专用。
下一步,嵩明分局将进一步压实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监督管理责任,严把资金使用关,严格工程监理和全过程审计,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实处,真正发挥效益。同时,抓好在建项目的跟踪督查,力争早日竣工,强化已建成项目的后期运维管理,确保责任到位、管理维护到位,确保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建成一个,投入使用一个,发挥作用一个。
原文链接:https://sthjt.yn.gov.cn/xxywzsdt/202406/t20240616_2389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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