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建立“纽扣法庭” 构筑金沙江流域生态安全“司法屏障”
时间:2024-07-29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金沙江作为长江的上游源头,河长3481千米、流域面积50.2万平方千米,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不仅有着丰富的水生态、水利和旅游资源,还有着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助推流域、区域生态环境司法协作实质化运行,构筑金沙江流域生态安全“司法屏障”,近日,石渠、德格、白玉、巴塘四地法院共聚石渠法院洛须法庭,举行金沙江流域(石渠至巴塘段)“纽扣法庭”签约会暨首次座谈会。
参会人员参观了石渠县人民法院,了解了石渠法院“太阳部落·云端法治”五步工作法走出诉源治理新路径、“正义雪莲”、“罗江益石榴籽调解工作室”等石渠法院特色亮点工作。
签约会上石渠、德格、白玉、巴塘四地法院共同签订《关于建立金沙江流域(石渠至巴塘段)“纽扣法庭”工作机制》,对协作目标、协作方式等进行了明确,围绕跨区“联合宣讲、庭审观摩、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基层法院诉源治理、司法联动保护、金沙江流域特色“纽扣法庭”品牌打造等方面持续发力,展开了交流讨论并形成共识。
参会人员还参观了“邓玛生态保护湿地及石渠县补植复绿示范基地”,并开展了“发扬十八军进藏红色精神,扣牢金沙江法治保护纽扣”主题党日活动,参观十八军进藏陈列馆。
据了解,协议签订后,四地法院将通过结对组合、资源共享、工作协同、联动共建等方式,不断丰富拓展“纽扣法庭”工作机制的内涵与外延,加强司法协作,努力构建金沙江流域(石渠至巴塘段)环境资源审判“系统保护、流域同治、区域协同”的司法保障新格局,切实扣好“同心纽扣”,守护“金沙江畔,山清水秀”。
原文链接:http://sthjt.sc.gov.cn/sthjt/c106044/2024/7/18/dbf7477e7c2945a39ea5b9f5ce253f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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