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持续开展 “执法大讲堂”活动
时间:2024-09-03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为着力打造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作风纪律严、奉献精神强的执法队伍,8月30日,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开展第六、七期“执法大讲堂”活动,州执法支队及各分局执法大队共4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中,丘北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李德围绕“如何处理生态环境信访与行政处罚的关系”从基本情况、主要作法、总结反思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信访问题比较复杂,不能只依靠行政处罚解决,要深入分析,最终实现情理和法理的双赢目标,既要履职到位,又要化解矛盾。广南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刘正武围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关于“现场监测记录”的规定,从现场记录的要点、采样要点、监测数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关键证据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强调了现场执法监测记录的重要性。8县(市)分局执法大队分别针对选题内容、课件设计、讲授控制、语言表达、综合效果五个方面对专题讲授进行了量化评价,评估讲授效果。
生态环境执法“大讲堂”旨在通过以专题形式总结实际工作经验,持续不断的进行学习交流,促进执法人员知识更新、技能提升、不断适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学习不止于课堂,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还将继续组织开展执法稽查、案卷评查等实践活动,将所学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操作能力,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原文链接:https://sthjt.yn.gov.cn/xxywzsdt/202409/t20240902_2398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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