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生态环境局法制监督“严审核” 行政执法提质增效
时间:2024-09-26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促进基层行政执法提质增效,近日,博州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博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案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小组及专家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博州生态环境局博乐市分局提交的案件基本情况、违法事实、调查处理意见的汇报。与会专家组及相关负责同志结合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审查意见,对案件的违法行为、涉及的法律条款、案件执法主体等方面进行分析研判,对案件的程序性、合法性及书面资料进行集中审核,经审核,与会人员一致同意对博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
下一步,博州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质效,有效发挥法制审核对生态环境执法的规范、指导和监督作用,进一步提高环境行政执法的精准度和办案水平。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xwzxdsxx/202409/898437a09b354bd393a89cfa9cef6aa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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