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工作 努力营造安静舒适人居环境
时间:2024-10-15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提高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质量,2023年3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工作方案》,组织各地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并及时调整区划。
克拉玛依市现行声环境功能区划于2019年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执行至今已满5年。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克拉玛依市城市规模、建设功能用地、城市功能布局、城市路网及各类声功能区的声环境状况都发生了变化,现有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已经不能满足克拉玛依市经济发展和环境管理的要求。
声环境功能区是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声源监督管理、改善声环境质量的重要依据和手段。为适应城市发展和环境管理的需要,全面准确反映我市声环境质量现状,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于今年7月启动全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工作,计划10月底前完成。目前,市生态环境局正积极与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以及第三方技术单位对接,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资料收集工作。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声环境划分技术规范要求,调整声环境功能区划,努力提升全市声环境质量。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xwzxdsxx/202410/1e7e7f162d074f908c18b4f1a9f06b9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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