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生态环境资讯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关于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运行阶段)的批复

时间:2024-10-21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提请审批〈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运行阶段)〉的请示》(中核漳能核安发〔2023〕192号)、《关于呈送〈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运行阶段)〉(B版)的报告》(中核漳能核安发〔2024〕24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位于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列屿镇,建设两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华龙一号”核电机组及配套设施。

  《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运行阶段)》格式和内容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格式和内容》(HJ 808-2016)的要求。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采用的评价标准合适,所执行的标准级别明确;放射性源项分析合理;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正常运行状态下的辐射影响和事故工况下的放射性后果满足《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 6249-2011)的要求;环境保护设施完备,具备运行后的环境监测和流出物监测能力。

  《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运行阶段)》(B版)可以作为该项目的审批依据。我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的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二、根据流出物排放的相关标准要求,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的流出物年排放量如下:气载流出物中,惰性气体为1.04×1014Bq、碘为1.37×109Bq、粒子为1.68×108Bq、碳-14为7.30×1011Bq、氚为9.68×1012Bq;液态流出物中,氚为8.72×1013Bq、碳-14为4.82×1010Bq、其余核素为1.37×1010Bq。

  三、在首次装料后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流出物年排放总量控制,定期对流出物排放量申请值进行优化。

  (二)继续推动固体废物最终处置的相关工作,确保本工程低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长期安全处置。

  四、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我部委托福建省生态环境厅配合生态环境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生态环境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和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部

  2024年10月12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10月12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11/202410/t20241014_108913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关闭][返回顶部]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生态环境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环政通环保科技研究院(有限合伙)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 010-80447989 监督电话:1727675229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