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生态环境资讯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生态环境资讯 > 正文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等16部门联合印发《青海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办法》

时间:2024-11-25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生态环境厅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改革部署,进一步推动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规范化、程序化,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在总结多年改革工作经验基础上,结合省情实际,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实施《青海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办法》,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为目标,进一步健全了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办法》共8章54条,从损害调查、案件启动、磋商诉讼到修复,全流程规范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工作,可操作性强,为持续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难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推进美丽青海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该办法于12月12日起施行。


原文链接:https://sthjt.qinghai.gov.cn/xwzx/xydt/202411/t20241119_12785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关闭][返回顶部]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生态环境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环政通环保科技研究院(有限合伙)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 010-80447989 监督电话:1727675229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