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时间:2024-11-25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兵团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核与辐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25日我局拟对下列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1-2890427(兼传真)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516号南湖明珠大厦14楼兵团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0000
原文链接:http://sthjj.xjbt.gov.cn/c/2024-11-25/83687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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