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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2024年12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时间:2024-12-18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5日我部拟对1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10-65646473

  传真:010-65646164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邮编:100006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2024-2025

  年BSK1勘查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茫崖市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

  核工业二0八大队

  共设2个钻探工作区,分别为七个泉-跃进二号钻探工作区和扎哈泉-昆北钻探工作区。钻探工作量共24330m,拟布设钻孔共53个。

  施工扬尘采用洒水、遮盖等抑尘措施,钻探过程中选用合格燃油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

  钻井泥浆池上清液循环使用,生产废水产生量较少,循环利用或自然干化,均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于城镇污水排放设施,与当地居民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处理。

  钻井泥浆循环使用,不合格废弃泥浆与废弃非矿段岩心一起置于泥浆池内覆土掩埋,恢复原地貌;生活垃圾统一集中收集定期外运处置;废机油综合利用,回用后如有剩余,装废机油桶暂存,与废机油桶一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钻探过程中选用低噪声设备,使用减震等措施降噪。

  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主动避让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单孔施工周期较短,占地范围较小,施工结束后场地内不遗留有工业、生活垃圾等废弃物并进行原地貌恢复。

  钻井泥浆中U天然、226Ra含量与当地环境本底处于同一水平,基本不会对公众产生附加剂量。

  

  


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ywdt/gsgg/gongshi/wqgs_1/202412/t20241206_10981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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