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4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价A级、引领性和B(含B-)级企业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4-12-18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为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环办便函〔2021〕341号)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程序》(苏环办〔2024〕36号)等文件,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各地开展2024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评价工作,经过企业自评、市局初审、省厅复核,确定了江苏省2024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价A级、引领性和B(含B-)级企业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邮箱:jsqc176@163.com)。
附件:1. 2024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价A级企业名单.pdf
2. 2024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价引领性企业名单.pdf
3. 2024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价B(含B-)级企业名单.pdf
原文链接:http://sthjt.jiangsu.gov.cn/art/2024/12/12/art_83844_114442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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