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呼和浩特市2024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的通知
2024年依据环境监测结果显示:我市全年优良天数达到312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5.2%。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Ⅱ类标准的水体比例为60%;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100%达标;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一、环境空气质量
2024年,根据全市8个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站监测结果显示: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28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年平均浓度为8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年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臭氧(O3)年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150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年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1.1毫克/立方米。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
2024年,呼和浩特市辖区内5个国控考核断面全部达到国家水质考核要求,Ⅱ类水质断面(点位)占60.0%,Ⅳ类水质断面(点位)占40.0%。黄河干流水质均为Ⅱ类,水质状况均为优。
22个区控监测断面(河流断面20个、湖库断面2个),其中3个断面全年断流,其余19个监测断面水质达到Ⅱ类的占57.9%(无Ⅰ类),Ⅲ类水质断面(点位)占5.3%,Ⅳ类水质断面(点位)占26.3%,Ⅴ类水质断面(点位)占5.3%,劣Ⅴ类水质断面(点位)占5.3%。
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达标
2024年,我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断面(点位)共10个,包括地表水水源1个、地下水水源9个,各断面(点位)水质监测结果分别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
四、声环境质量
2024年,我市城市交通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8.0分贝,整体评价为好,交通夜间噪声监测频次为五年一次,本年度未测;区域昼间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54.1分贝,总体评价为较好,区域夜间噪声监测频次为五年一次,本年度未测;声功能区环境质量昼间达标率92.9%,夜间达标率87.7%。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sthjj.huhhot.gov.cn/xwdt/gzdt/202511/t20251118_19506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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