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公开营商环境建设专项监督电话
时间:2025-11-25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11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葫芦岛市生态环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问题监督举报电话的通告》,设立并公布了专项监督电话0429-3116827,旨在切实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建设,及时发现和纠正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保障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
专项监督电话主要受理社会各界对我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漠视群众利益,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以各种借口不受理、久拖不办、不作为、慢作为以及其他侵害市场主体利益、损害营商环境的情形。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是实现绿色发展与经济增长双赢的关键。市生态环境局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提供宝贵线索,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公平公正的生态环保事业发展氛围,为奋力谱写葫芦岛市全面振兴新篇章贡献坚实的生态环保力量。
原文链接:https://sthj.ln.gov.cn/sthj/zwdt/snyw/2025112416565062582/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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