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旌德县系统推进河湖管理保护构建水清岸绿生态新格局
近年来,旌德县始终围绕“如何实现河库塘渠有效管理、系统治理与长效保护”这一课题,聚焦重点难点,持续创新机制,全面压实河长制责任,统筹推进管水、护水、治水各项工作,水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水生态活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持续提升。
健全制度体系,夯实管理根基。旌德县率先建立并完善河库警长制,由森警大队牵头,多级警长协同联动,联合环境、农业农村、林业等多部门力量,创新推行“生态警务+旅游警务”模式。通过“车巡+步巡”“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生态巡逻、河道巡查、垂钓劝导与禁捕宣传,推动生态警务深度融入基层治理,全面提升河库管护效能。县检察院设立“生态检察办案组”,构建“恢复性司法实践+专业化法律监督+制度化机制建设”三位一体的生态检察模式,实现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的有机统一。今年以来,共办理生态环境类刑事案件4件、公益诉讼5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通过认购碳汇1161.806吨,履行生态修复责任,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份,推动问题整改与风险防控。
协同管护推进,注重标本兼治。严格落实省河长办《关于进一步强化河湖治理与管护协同的意见》,在徽水河、方塘河等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中,严格执行初步设计规范,确保工程实施与管护要求无缝衔接。同步推进徽水河等重点河段的系统清理,组织专业力量清除淤积与漂浮物,保障河道畅通、水质改善,推动流域生态环境整体提升。
推行专业管护,发挥示范效应。建立健全水库物业化管护机制,对全县57座水库实施标准化、常态化维护,定期开展坝面除草、涵闸设施检修及溢洪道清障,确保工程安全与防洪效能。旌德县已成功创成安徽省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省级示范县。在基层层面,整合镇村力量与生态护林员、河道保洁员等资源,构建“网格化+常态化”管护体系,实现河库塘渠全覆盖、无死角管理。
深化宣传引导,营造共治氛围。广泛开展涉水法律法规宣传,结合典型案例曝光,增强公众水环境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河库治理的良好局面。县检察院结合环保主题开展巡河行动,组织志愿者参与河库管护,利用巡回法庭、下乡普法等渠道宣传河长制。依托村社LED屏、广播及护林员巡护,结合“世界湿地日”“安徽湿地日”等节点,深入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提升公众认知,营造湿地可持续利用的社会氛围。
原文链接:https://sthjt.ah.gov.cn/hbzx/gzdt/sxdt/123195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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