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开展行政复议“一月一案”专题研讨培训活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升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强化行政争议预防与源头治理工作,11月26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与自治区司法厅联合举办了行政复议“一月一案”研讨和专题培训,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兰天参加培训并讲话。全区生态环境系统、司法系统700余人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加此次研讨活动。
此次“一月一案”择取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过程中易出错的程序、实体、法律适用等问题,汇聚成一个模拟案例,由主讲人员围绕案件事实从证据收集、办理程序、文书规范、法律适用、排疑解难等多方面多维度向参训人员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分享关于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理念与方法。案例解读后,邀请了乌鲁木齐铁路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孙瑞从司法实践的角度,讲解了生态环境部门法律风险防范的要点。
培训会强调,全体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以更高标准强化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工作的责任担当;要坚持法治思维,以更实举措强化行政争议预防工作;要坚持系统思维,以更大力度广泛汇聚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合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参训人员一致表示,此次培训内容丰富、实用性强,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树牢法治意识,“抓前端、治未病”,推进行政争议有效预防和化解,为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持续强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立足行政争议预防与源头治理,加强与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的协调联动,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法治新疆建设贡献生态环境智慧。
原文链接:https://sthjt.xinjiang.gov.cn/xjepd/fgbzczhxx/202511/2c2afe19c17d4f92ba8d99b2a3cc4c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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