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为基护青绿 誓言铿锵践初心——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举行国家宪法日宣誓仪式
为深入贯彻实施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维护宪法权威,积极履行宪法职责,自觉践行宪法使命,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12月4日,在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新任命的干部及新录用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宣誓仪式现场国旗高悬,气氛庄严肃穆。全体人员齐唱国歌后,在领誓人带领下,面向国徽,手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高举右拳,郑重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铿锵誓言,承载着对国家与人民的庄严承诺。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这不仅是一次神圣的仪式,更是一次深刻的法治思想洗礼和职责使命教育。大家深切感受到宪法赋予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神圣而重大,作为行使公权力的工作者,必须将宪法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将生态文明建设蓝图转化为现实成效,以“环保卫士”的担当坚决守护好绿水青山,方能不负宪法嘱托和人民期盼。
宣誓后,厅领导指出要牢记誓言,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依法履职,勤勉工作,锐意进取,将宪法精神融入血脉,将生态环保责任扛在肩上,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同时强调,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将法治思维融入政策制定、项目规划、审批许可、执法监管全过程,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清醒认识生态环保领域项目审批、资金分配等环节的廉洁风险,敬畏权力、严守底线,以自身清廉带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誓言铮铮,重在践行。全体宣誓人员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宣誓为新的起点,牢记职责使命,争当狠抓落实的“排头兵”“实干家”和“先锋队”,全力投身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用实际行动守护宁夏的绿水青山,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宁夏篇章贡献环保力量,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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