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入企巡查”迈向“云端监管” 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推动生态环境执法与企业发展协同共进
今年以来,抚顺市生态环境局积极优化执法检查方式,推动生态环境执法与企业发展协同共进,在降低检查频次的同时提升执法质效,护航企业绿色健康发展。
抚顺市生态环境局强化制度约束,严格规范检查行为。通过制定印发《严格规范抚顺市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涉企检查审批备案制度。同时,严格执行平台派单执法和“入企检查扫码”制度,有效控制涉企生态环境执法检查频次,确保检查行为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努力实现入企“综合查一次”,从源头上遏制不合法、不科学、不规范的检查现象。
在优化执法方式方面,抚顺市生态环境局大力推行非现场检查模式。通过深化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实施正面清单制度,对纳入清单的企业优先采取非现场监管。充分依托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综合运用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走航车监测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抚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已对纳入执法正面清单的544家企业开展非现场检查109家次,执法效率与服务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秉持执法与服务并重的理念,抚顺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推行审慎柔性执法,对轻微违法行为实行主动告知,落实“首违不罚”的监管要求。抚顺市生态环境执法队已对8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企业依法免予行政处罚,免罚金额达116.77万元,展现了执法的温度与灵活性。
抚顺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秉持“普法先行、服务靠前”原则,结合“双随机”日常监管深入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开展“送法入企”218家次,在检查过程中同步推送“环保理念、法律知识、标准规范、警示教育”,通过“面对面解读+案例式教学”的方式,推动环境监管由“事后处罚”向“事前预警”转变,切实帮助企业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和环保法治意识。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不断拓展非现场监管的应用场景,优化环保帮扶服务举措,引导广大企业自觉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执法保障。
原文链接:https://sthj.ln.gov.cn/sthj/zwdt/snyw/2025121511261969223/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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