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1年第1次厅务会议
2月25日,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邓立佳主持召开2021年第1次厅务会议。
会议审议了2021年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目标。通过分析研判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势,对“十三五”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和2021年预期值进行测算,针对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初步提出了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控制等方面的目标指标,目标设置突出减污降碳相协同、突出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相协同。会议指出,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起步的第一年,也是落实“三高四新”战略的第一年,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待国家有关指标下达后,进一步确定具体的目标指标,激发工作干劲。
会议审议了《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度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突出源头治理、突出问题导向、突出系统治理,明确了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推进实施空气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推进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快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持续发起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等方面重点任务,并细化为具体任务,每项任务均明确了牵头省直单位和参与单位。会议要求,《工作方案》要把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转化为具体工作措施,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进一步征求相关省直部门意见,提请省生环委全会审议。
会议审议了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夏季攻势”任务清单。省生态环境厅在充分总结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夏季攻势”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2021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新的形势任务需要,聚焦抓好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补齐生态环境质量短板、解决生态环境历史欠账等重点,筛选了一批严重影响环境质量、群众反映强烈、全省带普遍性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形成任务清单,进行集中攻坚。会议要求,高度重视“2021年夏季攻势”,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清单后,进一步征求相关省直单位意见,提请省生环委全会审议。
会议听取了254件中央环保督察重复信访件销号核实情况汇报。省生态环境厅严格按照“污染消除、生态修复、群众满意”总体要求,根据市州报送的资料、现场核实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同意市州销号意见235件,建议市州暂缓销号19件。目前已针对建议市州暂缓销号的信访件,逐一提出销号建议,并将继续加强督导、帮扶,督促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进一步完成整改。同时将254件重复信访件纳入日常督察内容,要求各地全面开展“回头看”,省级将于近期组织对部分信访件再次进行现场抽查,切实防止问题反弹,杜绝虚假整改、敷衍整改。
会议审议了《湖南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管理办法(修订)》。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与管理,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修订后的《办法》分别对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各市州生态环境局、驻市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运维机构等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站点与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及保障、数据和质量监督等环节的管理。会议原则通过了《办法》。
会议还研究了2019年度第二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升级、危险废物处理有关工作。
在家厅领导,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