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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储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2021.2.8)

时间:2021-03-04 作者: 来源: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拟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2月20日。对该单位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联系电话:0591-88367075(兼传真),电子邮箱:gtc@sthjt.fujian.gov.cn。

  一、单位名称:福建省储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单位地址:漳州市龙海市九湖镇蔡坑工业区

  三、设施地址:漳州市龙海市九湖镇蔡坑工业区

  四、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志强,13328787802

  五、经营废物类别:

  1.焚烧类别:HW01(仅限疫情期间有效);HW02;HW03;HW04;HW05(仅限固态);HW06;HW08;HW09;HW11;HW12;HW13;HW14(仅限固态);HW16(仅限液态);HW19(仅限固态);HW33(900-027-33仅限固态);HW34(251-014-34仅限固态有机酸、900-349-34仅限固态有机酸);HW35(251-015-35仅限固态有机碱);HW37;HW38(仅限固态);HW39;HW40;HW45;HW49(900-039-49、900-041-49、900-042-49、900-046-49、900-047-49、900-999-49)。

  2.物化类别(仅限液态):HW07;HW09;HW17;HW21;HW22;HW23;HW24;HW29;HW31;HW32;HW33;HW34;HW35。

  3.填埋类别(仅限固态、半固态):HW07(除336-005-07);HW14;HW17;HW18;HW19;HW20;HW21;HW22;HW23;HW24;HW25;HW26;HW27;HW28;HW29;HW30;HW31;HW32;HW36;HW46;HW47;HW48;HW49 其他废物(除900-044-49、900-045-49);HW50;经鉴别为危废的物质(900-000-17、900-000-32、900-000-34)。

  六、同意核准经营方式及规模:收集、贮存、处置8.25万吨/年(其中,焚烧类2.25万吨/年(含HW01类0.6万吨/年),物化类1.5万吨/年,填埋类4.5万吨/年)。

  七、许可证有效期1年。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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