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环境监测中心站大楼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邀请招标公告
致: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福建省南平环境监测中心站大楼改造项目,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南平环境监测中心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现对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单位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
2.2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为福建省南平环境监测中心站大楼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招标代理单位应严格遵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提供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并对出具的服务成果负责。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要求自行考虑相关因素并计算投标总价,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报价中。
咨询服务招标控制价为:参考国家发改[2011]534号标准收费。支付方式:招标代理费用由项目中标人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及同类项目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
3.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足够能力完成本项目招标代理;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于2021年2月3日(北京时间)17:30前将招标文件发送至各投标人邮箱,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持盖章确认回执单(格式附后)与报价文件一同递交至招标人。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选
5.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5.2、招标人现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并确认投标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5.3、招标人现场宣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投标报价,做好开标记录。并按照投标人的总报价由低到高确定中选人顺序,最低报价者为第一中选人。(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投标报价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5.4、最低报价者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采用随机抽选的方式确定中选人,即由最低报价相同的投标申请人先抽取顺序号,再由招标人抽取中选号,并确定中标人。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不满三家的,进行重新招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应在2021年2月7日(北京时间)17:30以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三元路132号福建省南平环境监测中心站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甲级)、《授权委托书》、《报价函》、《投标人基本情况一览表》、《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业绩证明材料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复印件盖章后装入信封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 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投标人需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2份(正本1份,副本1份),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省南平环境监测中心站
办公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三元路132号
联系人:李超
联系方法:15859935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