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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苍溪县扎实开展元宵节期间县城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

时间:2021-03-04 作者: 来源:

  为切实做好元宵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着力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近日,苍溪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环卫事务中心、县园林绿化事务中心等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陵江镇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县城区居民小区、沿街商店和重点路段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劝阻活动,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各项措施,与去年元宵节和今年春节相比,县城区空气质量改善明显。

  一是及时安排部署。根据省、市关于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要求和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苍溪县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网格化管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明确由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多个小组对县城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情况开展宣传、巡查、劝阻。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宣讲,利用移动宣传车、电视和居民小区物业力量、小区宣传栏、业主群进行宣传,向群众讲解烟花爆竹禁放政策规定,燃放的危害和处罚标准等,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拒燃烟花爆竹。通过张贴通告、悬挂横幅、电子屏循环播放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元宵节期间,全县共出动人员600余人次,宣传车50余辆,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有效提高了辖区居民对于禁燃禁放工作的知晓率和配合度。

  三是加强巡查监管。深入辖区超市、沿街门店,开展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管理清理清查行动,宣传违规经营适用处罚的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商家商户严守经营规定,不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深入燃放烟花爆竹重点路段,及时对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劝阻。元宵节期间,销毁过期和不合格烟花爆竹2吨,劝阻燃放烟花爆竹行为2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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