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0年10月环境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要求,现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2020年10月地表水环境质量、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公布如下: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一)重点河流断面
10月可监测的17个重点河流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100%。其中Ⅰ类断面4个,分别为塔里木河十四团断面、盖孜河三道桥断面、霍尔果斯河中哈会晤处断面和奎屯河奎屯河大桥断面,占监测断面数的23.5%;Ⅱ类断面11个,分别为叶尔羌河小海子断面、喀什河种蜂场断面、切德克河石头桥断面、额敏河上游断面、伊犁河霍城63团(伊犁河大桥)断面、霍尔果斯河三道河边防连断面、精河82团铁路桥断面、奎屯河老龙口断面、黄沟二库断面、玛纳斯河肯斯瓦特和玛纳斯电厂断面,占监测断面数的64.7%;Ⅲ类水质断面2个分别为塔里木河阿拉尔断面和十四团断面,占11.8%。
(二)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5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点位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100%。其中Ⅱ类水质1个为第十四师昆玉市沉砂调节池饮用水水源地,占20.0%;Ⅲ类水质4个,分别为第一师阿拉尔市上游、胜利、多浪水库和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小海子水库,占80.0%。
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0年10月,兵团9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1.1%,轻度污染比例为20.6%,中度污染比例为3.6%,重度污染比例为2.5%,严重污染比例为2.2%。第十师北屯市、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优良天数比例100%,第八师石河子市优良天数比例96.8%,第六师五家渠市优良天数比例90.3%,第五师双河市优良天数比例80.5%。南疆四个城市受沙尘天气影响,第十四师昆玉市优良天数比例61.3%,第三师图木舒克市优良天数比例50%,第一师阿拉尔市和第二师铁门关市优良天数比例均不足50%。
2020年10月,兵团9个城市PM2.5月均浓度范围为11μg/m3~49μg/m3,平均浓度为32μg/m3;PM10月平均浓度范围为24μg/m3~178μg/m3,平均浓度为102μg/m3;SO2月均浓度范围5μg/m3~13μg/m3,平均浓度为10μg/m3;NO2月均浓度范围为11μg/m3~42μg/m3,平均浓度为28μg/m3;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范围为46μg/m3~106μg/m3,平均浓度为83μg/m3;CO日均值第 95百分位浓度范围为0.5mg/m3~1.2mg/m3,平均浓度为0.8mg/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