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位推进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
时间:2021-04-14 作者: 来源:
一是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进一步加强海漂垃圾综合治理行动方案》(闽政办〔2020〕62号),优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顶层设计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海漂垃圾系统治理重点任务、沿海属地治理责任和行业源头管控职责。
二是省委省政府将海漂垃圾综合治理纳入202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并配套了三年共计1.3亿元的省级奖补资金,引导地方全面建成“海上环卫”队伍,实行一月一通报制度,保障海漂垃圾清理常态化。
三是省生态环境厅探索创新海漂垃圾智慧治理模式,持续组织开展无人机航拍巡查,并积极推进海漂垃圾智能监管试点项目,目前已完成32个重点岸段海漂垃圾监控探头布设,结合卫星遥感、无人机、人工智能、生态云等科技手段和信息化平台,指导和服务沿海地区精准治理海漂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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