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环许决字〔2021〕54号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重新申请领取辐射安全许可的行政决定
时间:2021-04-25 作者: 来源: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湘环许决字[2021]54号 |
许可内容 | 使用Ⅲ类、Ⅴ类放射源;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乙级、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
许可对象 |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 |
单位地址 |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路818号 |
法人代表 | 向勇志 |
证书编号 | 湘环辐证[00016]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1-04-19 |
许可证有效期自 | 2021-04-19 |
有效期至 | 2026-04-18 |
发证机关 |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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