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省优秀环保公益项目培育行动”评审结果公示
时间:2021-04-25 作者: 来源: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优秀环保公益项目培育行动的通知》(粤环宣〔2021〕4号)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宣传发动、地方推荐、资格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评选出“2021年广东省优秀环保公益项目培育行动”拟入选项目,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反映公示项目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0日至4月26日(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广东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35号广东环保大厦15楼
邮编:510045
电话:020-87536226
传真:020-87576595
电邮:gdhbzyz@126.com
广东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2021年4月20日
“2021年广东省优秀环保公益项目培育行动”拟入选项目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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