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一湾一策”守护美丽海湾
5月9日下午,山东省副省长、烟台市委书记傅明先后赶到大沽河畔、城子水库库区,现场巡河巡湖,督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湾长制要求。
同日上午,烟台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郑德雁以“四不两直”方式赴辛安河巡河,要求各级各部门全面开展河道综合整治,集中精力管好水、护好水、治好水、用好水,确保条条清流入大海,营造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党政“一把手”密集巡河巡湖,是烟台市上下齐心守护水生态环境的生动写照。
去年以来,烟台市在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湾长制体系,加强陆、岸、海一体治理,全市湾长制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其中,市级湾长组织体系由书记、市长任双总湾长,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总湾长及6个市级海湾湾长。沿海12个沿海县市区全部印发湾长制工作方案,全市共设置市、县、乡(镇)三级湾长157名,实现三级湾长全覆盖。招远、长岛、莱山、海阳还设置了113名村级湾长。
为加快湾长制工作任务落实,烟台市出台了《烟台市“净滩行动”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禁养区内海水养殖整治集中攻坚方案》等系列方案,推动形成海湾管理保护“上下联动、左右互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坚持“控源、治污、扩容、严管”四措并举,协同推进陆源污染治理、海域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环境风险防范四大行动。实行“一湾一策”每个海湾编制一套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逐一解决各海湾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
为进一步强化海洋生态环境监管,烟台市还在全省率先建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市、县、乡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将沿海各区市及渤海、黄海管辖海域涉及海洋生态环境领域方面的陆源污染、海上污染等突出问题全部纳入监管,实现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精细化管理。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洋生态环境科科长孙召波向记者介绍:“我们采用差异化监管形式,在重点岸段每1公里设立1名网格巡查员,非重点岸段每5公里设立1名网格巡查员,截至目前,共设置网格巡查员263名。强化海洋生态环境属地监管责任,将监管责任量化落实到单位、到岗、到人,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
按照计划,烟台市今年将对前期排查出的5275个各类排口“一口一策”建立档案,分类实施综合整治,确保年底前完成50%以上排污口整治任务。以“美丽海湾”建设为引领,深入打好渤海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确保直排海污染源达标率100%,入海河流总氮浓度达到省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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