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第10次厅党组(扩大)会议
5月13日,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邓立佳主持召开第10次厅党组(扩大)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深刻阐释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重大意义,深入分析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新形势,科学论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全面部署“十四五”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会议要求,要深入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核心要义,坚定不移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之际,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新形势下加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行集体学习,部署推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一以贯之的高度重视和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坚定决心。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做到学深悟透、知行合一,切实强化理论武装、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深刻认识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找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所处的历史方位,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把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更好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向更加注重源头治理转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向质变转变。要明确细化“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对表对标“十四五”目标、2035年远景目标,以及碳达峰、碳中和“3060”目标,立足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不折不扣抓好落实。要深度融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内在要求,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进步。深刻认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大环保”格局,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把落实“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作为总要求,牢牢把握“三个治污”的工作方针,坚持系统观念,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切实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要坚持不懈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从严从紧从实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上马,同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要全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加强政治建设,在落实“三高四新”战略中展现新作为、体现新担当、作出新贡献,推动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促双赢,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政务信息工作办法》。政务信息是下情上报的重要渠道,也是展示工作成效的重要窗口。为进一步做好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推进政务信息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政务信息工作办法》,对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各处室、单位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职责分工、报送内容和要求、工作制度和流程、考核与激励等进行了明确和细化,要求各单位全面、准确、及时、规范地报送信息。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研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强厅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形成比学赶超浓厚氛围,打一场翻身仗,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工作在交流情况、总结经验、推动工作、提供情报、完善决策、加强管理、培养人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21年环保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省生态环境厅通过现场调研和问卷调查,聚焦全省政府投资环保工程项目突出问题,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点整治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超概算问题和规避招标问题,切实加强对环保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加大查处惩戒力度,优化营商环境,净化政治生态。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立行立改,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专班,实行清单管理,切实抓好专项整治。对整治工作只拿方案不落实、推进不力、效果不佳、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责任追究。要整章建制,举一反三,防患未然,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防范风险。
会议听取了我省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活动情况汇报。为通过“以评促建”,评选、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让群众满意的美丽河湖,营造全社会保护河湖的良好风尚,根据生态环境部有关要求,省生态环境厅于去年年底印发活动实施方案,部署了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工作。目前,各市州已经开展河湖创建和评选上报工作。省厅将通过专家评审、实地踏勘等方式选取部分优秀案例报送生态环境部。会议指出,开展本次活动,对反映我省三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提升群众对水生态环境改善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定信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具有重大意义。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发动相关部门、环保组织、环保志愿者和广大群众参与,增加透明度,也要严格把握标准,保证案例的真实性、稳定性,确保评选的案例经得起群众的检验、时间的检验;要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营造氛围,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污染防治攻坚战;要进一步完善激励和约束措施,依法依规安排奖励资金,以典型引路,激励各市州、相关部门守护好一江碧水,大力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在家厅领导,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