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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16个地级市地表水质量排名(2021年1-4月)发布

时间:2021-05-21 作者: 来源: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水环境质量,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及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要求,近日,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按期完成《全省16个地级市地表水质量排名(2021年1-4月)》编制工作,并在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安徽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等多种载体发布,充分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舆论监督,进一步提升地方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性,为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技术支撑。

  

  《全省16个地级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采用水质指数大小来确定,指数越小表明地表水质量越好,指数越大表明城市地表水污染程度越重,水质指数变化率反映的是与上年同时段相比水质变化,变化率大于0代表地表水质量下降、小于0代表改善、等于0代表持平。参与水质指数计算的为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硫化物等共21项。

  

  《全省16个地级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2021年1-4月)显示,池州、黄山、铜陵市位列前3位,其中池州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最好,城市水质指数为2.9863。亳州、宿州、蚌埠市排名位列后3位,其中排名最后的亳州市城市水质指数为5.9398。黄山、铜陵、安庆、芜湖、马鞍山、阜阳、亳州市水质指数变化率大于0,其余9个市水质变化率均小于0,与上年同时段相比地表水质量改善。六安市改善幅度最大,为-1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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