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开展汛期安全、疫情防控和尾矿库氰化尾渣处置督导检查工作
8月5日至6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李伟华率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于新刚、驻厅纪检监察组调研员付强,东北师范大学教授孙世军等相关人员赴吉林市、桦甸市等地就黄金企业氰化尾渣处置、尾矿库汛期安全和疫情防控等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吉林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陈振宇、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张海峰陪同检查。
检查组前往中国黄金集团夹皮沟矿业有限公司的尾矿库和选矿厂进行现场检查,并分别听取了黄金集团夹皮沟矿业有限公司、桦甸市江东金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国华二道甸子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鑫源黄金矿业有限公司、桦甸市黄金有限责任公司板庙子金矿选矿厂、吉林老金厂金矿股份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对氰化尾渣处置情况汇报,大家共同研究解决目前处置氰化尾渣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组还前往吉林省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吉林紫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听取企业对医疗废弃物处置和危险废物处置情况介绍,实地检查企业的处置车间和总控室。
李伟华在检查中指出,要妥善解决对氰化尾渣的处置工作,要在处置过程中,充分体现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精准治污,并要确定路线图,时间表,尽快解决问题。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切实做好汛期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确保汛期环境安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必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严格把控好“四个”环节,即产生环节、收集环节、转运环节和处置环节。做好七查,即查制度、查记录、查联单、查合同、查标识、查信息、查预案。做到四个到位,即脚要到位、眼要到位、手要到位、嘴要到位。坚决做到四个不放过,即问题没有查清不放过、问题没有整改到位不放过、环境违法行为没有得到查处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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