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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多措并举常态化清零“散乱污”企业

时间:2021-08-23 作者: 来源:

  本报记者董若义 通讯员刘恒报道 “在兰陵镇驻地南7公里左右,与江苏省交界处,有两家洗沙厂、两家筛沙厂,每天夜间排放污水,并且造成扬尘污染。”这是今年4月,山东省兰陵县收到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的信访件。

  接到转办件后,兰陵县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现场调查。经核查,洗沙场位于江苏省邳州市已停产的顺达石膏购销处院内,经属地国土部门现场测量,洗沙场18.5亩位于邳州市邢楼镇境内,2.5亩位于兰陵县兰陵镇境内,使用江苏供电。现场有两条洗沙生产线,无筛沙设备,业主为刘某某,2021年1月开始在这里进行洗沙,未办理相关手续,无配套治污设施,属于“散乱污”企业。生产过程中,物料未苫盖、露天生产,扬尘严重。

  核查确认情况后,兰陵县兰陵镇当即与江苏省邳州市邢楼镇联合执法,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上述企业关停取缔。这是兰陵县常态化清零“散乱污”企业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兰陵县高度重视“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工作,多措并举持续压实属地监管职责,不断提升群众对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对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发现一宗,整治一宗。今年上半年,已及时清理取缔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20家。

  据了解,兰陵县地处临沂市西南部,西与枣庄市交界,交界区域多为山区,私挖滥采、非法石子加工、矿石矿粉堆存、石英砂筛分晾晒和砂粉料露天存放、运输等环节扬尘问题较为突出,严重影响周边环境。

  然而,由于地理位置特殊,存在污染源所属区域界定不清、责任传导不畅、缺乏监管合力等跨界执法困难,成为环境整治的难题。

  为加强西部边界区域的环境整治,兰陵县委、县政府多次安排部署和现场督导,建立跨地域跨部门会商机制,发现一例打击一例,实现监管全覆盖无死角。

  针对“散乱污”企业,兰陵县还印发了《关于强化网格化监管考核的通知》,将网格化监管纳入综合考核和乡村振兴绩效考核标准,进一步压实网格化监管责任。

  今年3月份,兰陵县委组织部组织各相关单位对村“两委”换届人员“一票否决”事项进行联审,其中涉及环保“一票否决”人员清单72人,有效压实了基层网格员责任。同时,对因履职不积极不到位、监管不力造成“散乱污”企业反弹的人员,兰陵县纪委监委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据悉,自2019年以来,因清理取缔“散乱污”企业不彻底等履职不力问题,兰陵县已追究责任人员24人,震慑警示了一批干部,有力督促了各部门、各乡镇积极主动履行环保职责,切实消除“散乱污”企业污染隐患,有力回应群众环境诉求,提升群众对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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