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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PET影像诊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时间:2021-08-23 作者: 来源: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PET影像诊断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    编:410019 

   联系电话:0731-8569809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PET影像诊断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58号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医技楼1楼

  建设单位 

  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宏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将医技楼1楼南侧办公室与天井进行改造,拟使用非密封放射性药物18F-FDG氟代脱氧葡萄糖)并配置1台PET/CT开展核医学影像诊断工作。其中PET/CT机属于Ⅲ类射线装置,PET/CT使用1枚Ge-68(活度为7.4×107Bq,为V类放射源)作为校准源,场所的日等效最大操作量7.4×106Bq,为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年最大用量为1.78×1012Bq。

    本项目总投资1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80万元,占投资比例的1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规定,将辐射场所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加强区域的管理,限制无关人员受到不必要的照射。

  2、本项目的辐射防护应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及《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GBZ120-2020)的相关要求。

  3、制定项目操作规程,修改完善辐射安全与防护相关管理制度,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

  4、做好辐射工作人员的放射性职业健康体检、个人剂量监测和辐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规范的档案,加强档案管理。

  5、将项目纳入医院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做好自主监测工作,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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