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多举措持续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十三五以来,吉林省通过强化目标考核、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优化监管服务、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等举措,积极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前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吉林省十三五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任务。
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之年。年初以来,吉林省在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冲击和挑战的同时,持续深入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发展之路。2021年上半年,吉林省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居全国前列,全省空气优良天数比例88.6%,同比提升5.9个百分点,细颗粒物平均浓度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微克,发生重污染天气9天,同比减少30天。
积极推动碳市场建设。组织113家重点排放单位完成了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组织第三方核查机构完成了对64家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的碳排放核查、复核工作,完成了48家发电行业企业碳排放配额预分配,推动发电行业企业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组织技术支撑单位编制我省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从科学构建应对气候变化指标体系、任务体系、保障体系等方面,统筹谋划“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目前初稿已基本形成。
明确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按照吉林省政府《关于下达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的通知》(吉政发〔2021〕8)要求,将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率纳入2021年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推进应对气候变化重要基础工作。组织完成了2019年度省级温室气体清单和2020年度省级低碳试点示范项目结题验收。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碳市场建设培训,对全省113家重点排放单位约140人进行了培训指导。启动5个应对气候变化领域课题研究工作。
下一步,吉林省将持续抓好碳市场建设,做好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和低碳试点示范及各地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考核工作,强化能力建设,加大应对气候变化宣传力度,进一步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