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生态环境资讯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法制动态 > 正文

以案为鉴强警示 正风肃纪抓建设

时间:2021-09-18 作者: 来源:

为贯彻落实省厅“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省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坚持“以案为鉴”,正风肃纪,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实践活动,坚决打好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组合拳”。


9月2日、3日,省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分别召开纪委全会和党委会,传达了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监察组“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工作要求,集中学习《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工作方案》和胡涛厅长动员部署讲话精神,研究印发《辽宁省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工作方案》。6日上午,中心召开“以案为鉴”警示教育专题动员大会,宣读了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工作方案,通报剖析王伟、金辉违纪违法问题,安排部署了下一步警示教育工作。

下一步,全中心将“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工作作为今年下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广大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坚决抵制干部队伍中的各种歪风邪气和陈规陋习,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执行力,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担当作为、作风过硬、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深入推进生态环保铁军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和作风保障。

分享到:
[关闭][返回顶部]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生态环境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环政通环保科技研究院(有限合伙)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 010-80447989 监督电话:1727675229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