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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延续哈电集团哈尔滨电站阀门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的通知

时间:2021-11-05 作者: 来源:

哈电集团哈尔滨电站阀门有限公司,沈阳鑫通电站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上海电气上重铸锻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我局对相关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延续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哈电集团哈尔滨电站阀门有限公司、沈阳鑫通电站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上海电气上重铸锻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在所申请的民用核安全设备活动方面保持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所要求的各项能力,决定准予延续并颁发许可证(见附件)。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9月30日。

  各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持证单位应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开展民用核安全设备活动,确保民用核安全设备质量。   

  附件: 各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

国家核安全局

2021年10月29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11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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