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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发布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单独划定海南岛周边水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

时间:2021-11-05 作者: 来源:

  近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以下简称《清单》),海南将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禁止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和低端制造业发展,严格禁止污染严重、破坏性强、超出工程区承载能力的围填海造地项目建设,防止对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的破坏。

  《清单》中对海南的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列出了禁止开发建设活动、限制开发建设活动、污染物替代、污染控制措施等多个具体的要求。

  根据《清单》,海南将全面淘汰关停列入“禁塑名录”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生产企业,在2025年年底前,建立并完善回收治理体系和优惠政策,在全省范围内全面禁止生产、使用和销售所有列入“禁塑名录”的塑料制品。

  海南将对自然保护区、海洋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禁止开展任何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除国家和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民生项目和重点海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外,全省禁止填海。

  禁止在沿海陆域内新建不具备有效治理措施的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印染、制革、电镀、酿造、炼油、岸边冲滩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工业生产项目。另外,海南将对超标排污企业限制生产或停产专项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标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一律停业关闭。

  记者在《清单》中发现,海南单独划定了海南岛周边水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并从2022年1月1日起,在原有的基础上,海南将实施比其他沿海水域更加严格的船舶排放控制标准。

  与此同时,海南将加快构建安全、绿色、集约、高效的清洁能源供应体系,推动清洁低碳能源优先上网,大力推行“削煤减油”,禁止新增煤电,分阶段逐步淘汰现有燃煤机组。力争到2030年,清洁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70%以上;实施海口湾、秀英港、八门湾、小海、老爷海、三亚湾、洋浦工业港区等重点海湾、港口、潟湖的污染治理。

  记者孙秀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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