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分局“四大举措”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为消除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昌乐分局全方位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对重点区域、重点工作存在的环境风险加强管控,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一是全面清理整顿环评机构违规行为。结合日常环评受理审批工作,建立环评文件编制规范和编制质量常态化检查、常态化通报和失信扣分制度,加大警示力度,坚决遏制环评文件编制流于形式、粗制滥造和弄虚作假等行为。对在我县注册的环评机构进行拉网式摸底调查,全面排查整治环评文件弄虚造假问题,筑牢生态环境保护第一道防线。对存在问题的环评机构和编制人员进行了失信记分,有效提高了全县建设项目环评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是严厉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造假行为。全面排查重点排污单位环境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严厉打击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自动监测设备不运行或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全方位加强企业自动监测设备监督管理,提高自动监测设备运维水平,确保在线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今年以来,对重点行业120余套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200余次,下达整改告知书58份,对2家企业未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运行维护在线监测设备、3家企业虚假标记违法行为移交中队立案处罚。
三是加强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对辖区内19 家66(台)套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和5家28枚放射源使用单位开展多次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检查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和管理、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理能力、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数据准确性、法律法规执行及整改要求落实情况、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三废”管理等方面,建立隐患台账,填写现场检查表并录入全国核技术利用监管系统。同时组织开展辐射安全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护及应急措施,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和消除问题隐患。
四是强化重点行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对辖区内重点风险源、涉危企业定期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活动,重点检查企业应急预案备案情况、应急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危险废物管理情况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今年以来,全县生态环境系统共出动830余人次,检查重点企业105家,对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查处到位、整改到位。累计督促指导企业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备案管理工作463家,及时要求239家企业补充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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